全院2021、2022、2023级各小班:
现将2023-2024学年度“优秀学生” 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班集体”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。
二、评选指标及奖励
(一) 优秀班集体
共4个优秀班集体指标。奖金1000元/班。
(二) 优秀学生
全院共118个指标。各年级专业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一。
(三) 优秀学生干部
实行总额控制,按照校团委核定学生干部基数进行评选。
1.在院级团学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的评优指标单列,由校团委划分,全院共10名;
2.每班的班级学生干部推荐评选0-1人,共41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1.基本要求
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。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1)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;
(2)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,无不诚信记录;
(3)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,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、选修课全部合格;
(4)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(残疾、因病、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)。
同一学年内,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互不兼得。学生获得奖励后,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、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,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,并收回证书
2.优秀学生
(1)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;
(2)个人文明素养高、生活习惯好、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、关心帮助同学,表率作用发挥好;
(3)学习努力,在创新创业、实践锻炼、志愿服务、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,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。
3.优秀学生干部
(1)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;
(2)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(或一届);
(3)热爱学生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,主动作为,敢于担当;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,工作能力强,成绩突出,工作考核优秀;表率作用发挥好,师生认可度高;
(4)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%。
每个班级可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0-1人。
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(院级、班级学生干部)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,学校备案。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,校团委审核,学校备案。
(二)优秀班集体
1.班级管理好,班规等制度健全,执行好,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,成员团结,积极向上,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,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;
2.重视寝室文明建设,室风好;
3.干部班子团结,勤政务实,作风优良,表率作用好,积极完成校、院安排的各项工作,干部无渎职、失职,工作无重大失误;
4.学风建设好,学风状态评价优秀,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,补考、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;
5.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,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,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;
6.家庭经济困难认定、综合素质测评、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,无大的差错,结果认同度高。
四、日程安排
(一)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1.个人申请
申请人向所在小班提出申请(院级学生干部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),申请优秀学生填写“附件二”、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填写“附件三”。
2.班级评审推荐与上报
(1)优秀学生
班级对申请人进行初审,审核通过后,以班级为单位汇总“附件二电子档”于9月29日早上12:30前现场报学院第四办公楼212。
(2)优秀学生干部
班级对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班级民主推荐(院级学生干部由院团委组织初审、推评),推评结果班级汇总填写“附件三”于9月29日早上12:30前现场报学院第四办公楼212。
学院评审(10月8日-9日)
3.学院组织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,评审通过后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。
4.学院公示、线上申请与审批(10月9日-11日)
学院对拟评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向全院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。同时,申请人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、班主任、学院依次完成审批工作。
(二)优秀班集体
1.班级申请(9月28日-10月10日)
班级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“附件四”报学院党委办。
2.学院资格审查及答辩评审(10月11日-12日)
学院对申请班级资格进行审查,并组织答辩评审。
3.学院公示(10月13日-15日)
学院对拟评优秀班集体向全院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。同时,申请班级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、班主任、学院依次完成审批工作。
五、联系方式:
(一)学院党委办
联系人:刘雨逍
地址:第四办公楼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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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6日